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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的发展对青少年道德意识的影响

论网络的发展对青少年道德意识的影响
易门方屯中学   高永乾

【摘要】:计算机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研究探讨网络发展所带来的伦理道德方面的复杂性影响,有利于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来保证网络建设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道德/行为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社会正逐步从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迈进。为迎接21世纪的挑战,各国正在规划和实施适应信息时代的全国性、乃至全球性高速信息公路。世界上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已相继建成了国家级的计算机网络,并相互连成覆盖全球性的,国际性学术计算机网络Internet。这是一场跨越时空的新的信息网络革命,它将比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技术革命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带来的冲击更为巨大,它将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工作和学习方式。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政治、法律、伦理道德和社会问题。网络环境下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问题,是事关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国家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此,我们进行了探索性的调查、分析、研究,希望能够引导青少年在网络社会中趋利避害,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协调发展,并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研究探讨网络发展所带来的伦理道德问题,特别是青少年的道德意识的影响,已经成为国内外各界人士普遍重视的前沿性课题。道德范畴主要包含三个方面内容: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行为。本文探讨了计算机网络发展对道德的复杂性影响。
一.道德意识
1.道德相对主义盛行
    后现代主义的道德相对主义(“你想怎样就怎样”或者“怎样都行”),非中心主义,多元化,表面化,无终极目标等等,直接源于后工业社会生产形式、组织形式和文化格局。但是在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型Internet网络世界中,道德相对主义却找到了它最适宜生长繁延的领域。这是因为:
    1)Internet没有中心。
在科学家们设计Internet的前身ARPANET时,军方就要求这个网络没有中心。这样做的理由是,不管网络上的哪一个特定的点受到攻击,它的其他部分都能够正常工作。这样Internet就成了一大片相互联接在一起的网络,没有哪片网络统治哪片网络,也没有哪片网络是主要的。Internet成了一个绝对没有中心的网络世界。网络具有新颖性、互动性、开放性、平等性、虚拟性、超时空性、信息传播的高速性、无限性和复杂性等特征。这些特点既可成为优点,又可成为缺点。如网络的新颖性深深地吸引着人们,甚至使人沉迷其中;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有利于民主的发挥,但也容易带来无序、混乱、危机;网络的虚拟性导致了网络犯罪感的虚无化,进而使网络犯罪增加迅速;网络的超时空性使用户有更多的自主性,也使网络犯罪手段更隐蔽,更难以控制;网络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信息库,丰富的网络信息开阔了青少年的眼界,但伴随着信息爆炸、信息污染,各种冗余信息影响了有用信息的清晰度和效用性,网上黄毒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2)Internet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
从地理角度讲,Internet覆盖在整个地球的表面上。而地球也是一个球体,在这个覆盖于球体的网状物中,既没有开始的地方也没有结束,意味着没有终极。一进入这个由光纤电缆和调制解调器构成的世界,你就变成了电子化的飞速运动的存在。这种状态,除了使人忘记对终极目标的追求外,也会让他不想对任何东西负责。因为作为一个个体,陷在无边无际之中,他无法觉得自己有能力对任何事情负责。也就是说,小小的个人在无边无际的网络中无能为力,为道德相对主义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和借口,造成道德相对主义的盛行。
2.无政府主义泛滥
    Internet当初的设计思想,是让信息在网络中能够自由的传播,这样,当网络的一部分遭到袭击时,其它的部分依然能够正常运转。当这种思想变成现在的Internet事实之后,使你在网上实施言论控制成了一种不太容易的事情。眼下的Internet像一片藤草丛生的荒野。在这里,还没有政府机构的诞生。所有的人都是自己的领导和主人,因为所有的人都拥有网络的一部分。没有谁能独自拥有Internet,因此,Internet就没有一个最终的管理者。在这当中,谁都没有绝对发言权,也没有谁说了算。但同时,谁又都有发言权。这样,Internet成了一个容许真正言论“自由”的地方,一个彻底“民主”(或无政府主义)的地方,一个无法无天的地方。在这里,任何人可以按照他自己的原则(或者不要原则)说任何话,做任何事。在Internet上,一个人不需要承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由此可以滥用自由的权利。青少年好奇心极强而自制力较弱,往往会在网络上通过各种途径观看在现实中很难得到的暴力、色情信息等来满足他们好奇心及对刺激的渴望,也会沉迷于惊险、刺激的网络游戏中流连忘返。
    青少年个体意识逐步形成,竭力想摆脱家长、教师的管教,自己管理自己,但由于认识水平的限制,他们看问题常常带有明显的表面性和片面性,在缺乏有效引导的情况下,容易受到网络的不良影响。
    青少年性意识已经开始觉醒,对异性充满了好奇与兴趣,有了网络,青少年可以在网上聊天、恋爱,但由于他们比较单纯,没有成年人那样理智和冷静,往往难以控制住自己的激情,以至影响正常的青少年网络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网上鱼龙混杂的复杂状况及危险性认识不足,容易上当受骗。学习、工作和生活,由于被网上恋人拒绝而走向自杀、杀人的也大有人在。
青少年逆反心理强烈,家庭、学校讳莫如深的信息常常会成为他们感兴趣的东西,“黄、暴、邪”是当今网络亚文化中对青少年最具杀伤力的“武器”。
青少年追求时髦,在青少年中流传着“没进过聊天室就是老土。没有一两个网上情人也会被人瞧不起”,网络精英也成为青少年崇拜的偶像。
3.人际情感的疏远
    人际情感是需要人与人的社会交往来维持的。而在网上交流时,我们的言谈举止都被转换成二进制的语言,我们的音容笑貌以数字化的字符方式在屏幕上传播,我们成了数码化的存在。Internet改变了人际交往的方式,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这与现实生活中人与人的直接交往相比,人与人之间的隔离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大了。尤其是Internet所提供的跨时空,跨地域的多人参加、多向交流的技术,使人们更容易沉溺于网上交际,使现实生活中的交往机会减少,人与机器的接触却日益频繁,而终日与电脑终端打交道,同他人的社会交往会被削弱,使家庭成员之间,邻居之间,同事、朋友之间的感情联系淡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既竞争共处,又对抗斗争。西方许多敌对势力通过网络来与我们争夺新一代,他们在网上散布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信息,对青少年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以达到“西化”、“分化”我们的战略目标,实现“不战而胜”的政治图谋。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还未完全成熟,优秀的民族文化还未在其思想中扎根,对许多观点缺乏辨别能力,整日接触这些信息会出现“西化”的倾向。
黑社会组织通过网络,大肆渲染暴力、恐怖。青少年喜欢模仿,网络暴力信息极易诱发他们使用暴力的冲动而走向犯罪。一些邪教组织也通过网络宣扬邪教理念,如散布“法轮功”,致使许多人包括大量的青少年执迷不悟,危害社会。
二.道德规范方面
1.对传统的道德规范形成冲击,其约束力减弱
网络社会是人类为自己开拓的另一个生存空间,这个崭新的信息世界,基本上还是没有法律规范,没有道德规范的社会,人们只是按照自己在现实社会中的人生体验来约束自己。这对建立在现实社会基础上的传统的道德规范形成巨大的冲突,使之约束力明显下降。目前网上的道德规范是非强制性的,只能靠个人的内心信念来维系,这样网上的人是否遵从道德规范,也不易察觉和监督,而不像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要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三者同时来维持。因此建立在网上的道德规范约束力减弱。
    首先,搞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和企业 “三驾马车”的作用,全面规划,统一建设标准,采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整合现有资源,实现网络由单点应用向“相互共享、共同应用、互联互动”多点应用的根本转变。
    其次,加强大中小学校园网建设。青少年在逐步走向成熟的过程中,摄取知识、学习做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校园中度过的。因此,我们要为他们在校园里提供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建设高质量的校园网。为此,要保证大中小学校计算机的配置数量;解决好校园网络硬件设施建设问题;正确处理好硬件、软件和潜件的关系,立足于功能与效益的发挥,在“用”字上下功夫;认真实施“校校通”工程。
2.使道德规范在量的规范上不断扩张
    从历史的运动来看,人类社会规范有一个量的积累过程,这表现为道德规范的适用对象范围在总体上趋于提高和扩大。网络世界的发展对形成和发展道德标准,制定新的规范开拓了新领域,产生了积极促进作用。在网络中,同样需要教养,网络行为和其它的社会行为一样,需要一定的道德规范和原则。因此,世界各国纷纷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道德规范,这些规范涉及网络行为的方方面面,从电子邮件使用的语言格式,通讯网络协议,到字母的大小写,电子邮件签名等细节都有详尽的规范。所有这些规范都是对原有道德规范的补充和发展,使其在量上不断积聚和扩大。
    3.网络道德规范向法制化转化
    具体的道德规范在量上的积聚并不是无止境的,其结果必然导致向法律法规的转化。针对网络社会中的犯罪行为和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许多道德规范显得软弱无力,因此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力求规范团体和个体在网上的行为和关系。例如美国通过的“信息净化法”,“总统反恐怖法”和“隐私权保护法”,新加坡的“Internet《全球追捕网上黑客》。我国为了促进Internet的健康发展,也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并在1997年3月,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新《刑法》中也增加了对计算机犯罪的惩罚规定。
“法”是准绳和依据,无“法”则无“天”。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党的十五大已经旗帜鲜明地提出依法治国。因此,要尽快把网络文明纳入法制轨道,实行以法治网。
    首先,要加快立法的步伐。针对我国网络立法的现状和不足,借鉴国外网络立法的内容和形式,今后我国网络立法的重点是:一方面修改现行法律,使之适用于网络信息犯罪;另一方面又制定新的信息犯罪法规。特别是应该尽快制定专门的《信息法》,还要建立一套保护青少年隐私权和禁止色情资讯的特别规范。也要强化有关法规的细化,制定相应的实施条例。为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加强网络立法工作时,既要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又要保护青少年不受网络犯罪的侵害。
其次,加大普法和执法的力度。近几年,国家为促进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发展,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通过调查发现,青少年对网络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法律意识淡薄。知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因此,必须加大普法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以法治网,既要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此,一要为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培训专门网络人才,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二要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三要加大惩处的力度。
三.道德行为
1.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产生新特点
    Internet直接介入“交际”领域,为人类创造了独具特色的网上空间,为现代人的交往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场所:其一,网上空间具有虚拟性,可以“相识不相见”,从而免除交往者的奔波之苦;其二,网上空间具有开放性,交互性,且覆盖广袤。上网者可以定向抵达一点,也可以同时抵达多点,从而形成颇具规模的“交际圈”,为人们在更大的范围内交友、择友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其三,网上交友可以“匿名进入”,在“Internet上,没有人知道你是只狗”,交谈者可以对对方的真实身分一无所知。这也便于人们以平等的身分进行交往,使交际变得更加自由和轻松。正是由于Internet的自身特点,使网上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具有了新特点:既直接又间接。直接:网上提供许多聊天或交谈渠道,人们可以借助网络进行同时性谈话。间接:所有谈话都是通过屏幕上的字母和语句来完成,听不到对方声音和语气,看不到表情。Internet为人们“撒谎”和“说真话”同时提供了巨大的方便。
    2.出现大量不规范行为
    在网络发展初期,新旧道德规范并存、交替、更迭,造成规范内容的冲突和衔接的脱钩,引发了大量的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失规范的行为。
建立在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由于不适应网络运行的新环境,而形同虚设。面对新的网络领域,又一时没有形成新的道德规范,从而大量网上行为处于既不受旧规范的制约,又无新法可依的真空状态。例如:某个人通过某个ISP或BBS传播了侵权或违法的信息,那么ISP业者或BBS站长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过错的责任还是无过错的责任?如是过错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才算有其过错呢?这引起了多方争议。至今,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
    2)规定冲突的行为。
在网络世界上,新的道德规范建设过程中,会不断受到传统道德规范的抗拒,这种不同规范体系的并存、冲突、必然造成网上行为的两重性。例如现实生活中要求人们遵守纪律,承担责任,而在Internet中,更强调言论自由和不受控制,不要对任何事情负责,两者并存的结局便导致大量的不负责任的谩骂,发布虚假信息等等。
    3)严重的失范行为——网络犯罪。
由于立法滞后和Internet自身安全性差的弱点(跨时空、跨地域的开放性的、无主控的国际网络),网络上时常会非法潜入一些“黑客”或者恶作剧的精灵,进行破坏。Internet又成为犯罪分子开拓的新领域,网络犯罪由此产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成为网络社会的公害。常见的网络犯罪有网上盗窃、诈骗,电脑病毒的制作和传播、盗版等等。计算机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极大地造福人类,又可无情地损害人类。当然网络发展对伦理道德的影响不可能一夜之间形成,所以在评价它的影响时要求我们既要有一种超前意识,又要有一种现实的态度。在我国建设信息高速公路的初期,我们就应该认真研究它可能并已经带来的任何道德方面的复杂性影响,考虑利用网络对社会舆论进行必要的引导,塑造思想、政治、教育的全新环境,以便于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通过法律、政策和道德教育等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保证我国网络建设的健康发展。
信息素养是处在信息时代的青少年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由于在青少年信息素养培育方面可借鉴的经验较少和传统应试教育模式的禁锢,青少年信息素养教育的进展缓慢。能否切实加强对青少年信息素养的培育,关系到青少年教育质量的高低,也关系到青少年教育的改革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认为,加强对青少年信息素养的培育,应注重培养五种能力:一是快捷、高效地获取信息的能力;二是科学认识、评价信息的能力;三是吸收、积累和运用信息的能力;四是驾驭信息和创新的能力;五是遵守网络道德规范的能力。
加强对青少年信息素养的培育,必须应让青少年有机会接触电脑和网络,还要做好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的整合,并要注重教师队伍信息素养的提高。
作者简介:
高永乾,男.出生于1972年9月,于1992年7月,毕业于玉溪市体育运动学校(中专),于1999年10月,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涵授大学专科.).现任教于方屯中学,教龄14年.
参考文献:
   1.网络化生存.中国城市出版社.1997.
2.互联网对青少年心理发展影响的思考.教育探索.2002.9
3.加强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的若干对策. 教育探索.2002.2.
4.网络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挑战教育探索.2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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